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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0年2月11日

  2、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5.3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9 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0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情况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年1月6日

  2、授予数量:135.30万股

  3、授予人数:70人

  4、授予价格:10.0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过程中,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因此须对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3名调整为70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1.30万股调整为135.30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4)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

  2)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系数系数如下表所示: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 解除限售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 等级,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等级,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19日出具了“ [2020] 第00004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0年1月19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0年 1 月 19 日止,泰永长征公司已收到毕中洋等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353,000.00元(壹佰叁拾伍万叁仟元整)。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1,353,000.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月6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2月11日。

  上市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70,716,000.00股增加至172,069,00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3,329,600.00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54.67%;授予登记完成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54.24%。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172,069,00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18年度每股收益为0.4251元/股。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无公司董事、高管参与。

  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使公司业绩持续提升。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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