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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赫美;证券代码:002356)于2020年2月4日、2月5日、2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同时,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方式,对控股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根据政府部门要求,公司春节假期时间有所延长,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其它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0年 1月 23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9年度业绩未发生与前述业绩预告中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因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5月6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4、因公司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相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13.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字[2019]110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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