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6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2020年1月14日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
问询函回复中指出“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拟与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就交易条款协商由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外部关联方在10亿元内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的事项,并撤销海航基础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如双方后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不晚于2020年2月10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及时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目前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与交易对方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沟通进展放缓,鉴于疫情影响可能导致的相关不确定性,公司决定将不晚于2020年2月14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后续公司将会加快工作进度,并为此对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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