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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下转C4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微纤”、“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07元/股。

  2、本次发行价格15.07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聚杰微纤所属行业为纺织业(C17)。截至2020年2月5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11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8年摊薄后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8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20年2月10日、2020年2月17日和2020年2月24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3、原定于2020年2月10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20年3月2日,原定于2020年2月11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20年3月3日,并推迟刊登《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注:

  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重要提示

  1、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48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830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光大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聚杰微纤”,申购代码为“300819”,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2,487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3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8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9.69%。

  4、本次发行不进行网下路演推介;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2日(T-1日)组织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0年2月28日(T-2日)刊登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2月5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5.07元/股。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20年3月3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20年3月3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可在2020年3月3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9,500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0年2月28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T日申购多只新股。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0年3月3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0年3月3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一、(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0年1月31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2,487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3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8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9.69%。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0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37,479.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87.3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91.78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32,591.78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0年3月3日(T日)15:00同时截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无锁定期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本段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按照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请见2020年3月4日(T+1日)刊登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及2020年3月5日(T+2日)刊登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和《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

  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截至2020年2月5日15:0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2,55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82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1.92元/股~18.37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740,500万股。全部投资者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二)投资者资格核查

  经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共有280家投资者管理的294个配售对象未按照《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递交核查材料,1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2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为不符合要求的报价予以剔除,上述29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16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申报总量为94,650万股。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277家,配售对象为5,512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保险公司资管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已全部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供了产品备案证明的相关文件。上述投资者的报价区间为11.92元/股~18.37元/股,申报数量总计为1,645,85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1,097.23倍。

  剔除无效报价后,符合要求的2,27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512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至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将申购价格高于15.07元/股(不含)的初步询价申购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有效申报总量的0.0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后,2,27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511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07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五)与行业市盈率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纺织业(C17)”。截至2020年2月5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纺织业(C17)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11倍。

  与公司主营业务比较接近的上市公司有台华新材、延江股份、开润股份,上述可比上市公司2018年静态市盈率为44.47倍,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0年2月5日

  本次发行价格15.07元/股对应的2018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但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20年2月10日、2020年2月17日和2020年2月24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六)有效报价的确认

  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即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大到小、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排序,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本次初步询价中,46家投资者管理的89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低于15.07元/股,为无效报价。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为2,230家,对应的配售对象为5,422个,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1,618,950万股,认购倍数为1079.30倍。成为有效报价对象的投资者必须参与申购。有效报价对象应按其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有效报价对象名单及可申购数量见附表。

  (下转C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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