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2月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根据深交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现场将积极做好会议组织保障工作,切实保护参会人员健康安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0年2月2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提案
1.0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蒋卫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蒋安琪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吴薇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邹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杜坤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潘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向川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严锦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外部监事);
3.02 选举杨青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
(二)特别提示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等额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等额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等额选举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提案1.00、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鼓励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不接受提前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2月27日下午17:00点前将相关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下方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旭
联系电话:028-85183501
邮箱:ir@tianqilithium.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6”,投票简称为“天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1、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单位(本人)对提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别说明:1、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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