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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版)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3版)

  (上接C1版)

  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现金分红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可以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规划及下阶段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充分研究论证后提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八、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行业周期和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我国精细化工行业是受经济波动以及政策影响较大、周期性较强的行业,行业的周期性与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有较大的关联性。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产品市场需求、产品供给能力、国家环保核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以低碳脂肪胺为主的部分精细化工细分行业景气度自2016年开始有较大幅度的回升,在2018年上半年达到近期峰值后开始有所回落,受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发行人2019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下降8.54%,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者计算,此处为扣除后的金额)较2018年下降22.15%。未来仍存在由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行业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导致我国精细化工行业产生波动的可能性。

  (二)环保政策风险

  长期以来公司采取积极的环保措施,高度重视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和管理,目前公司的各类污染物通过处理后均达标排放,符合政府目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受到过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但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渐趋严,相关环保门槛和标准的提高,以及政府环保管理力度的加大,不排除公司因加大环保投入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会相应增加,如果“三废”的处理、排放不达标,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从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下游为农药、医药、涂料、染料等行业,属于环保重点监管领域,如下游行业安全环保监管升级,部分客户停产或整改,可能导致下游需求阶段性减弱,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材料或产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品,产品生产过程对工艺操作要求较高,若处理不当则可能会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威胁生产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生产安全管理,制定了较为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虽然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形,也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但化工产品生产方面仍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等不安全因素,不排除因生产过程管理控制不当、疏于安全管理、设备年久老化失修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发生导致安全事故,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收入规模逐步扩大,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逐步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5,051.78万元、19,678.78万元和22,374.2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虽然公司历来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政策,但如果公司对上述账款催收不及时,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五)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因产品结构调整、产品售价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2016年-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上升,2019年度,受行业景气度波动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回落。未来,如果因政策调整导致市场竞争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行业上下游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各产品的毛利率可能会出现波动的情形,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均为基础化工原料,市场供应较为充足,但其价格与石油产品价格、市场供需关系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全球石油市场的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等因素均会带来基础化工产品采购价格的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的营业成本,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在公司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现有技术条件下,原材料占公司生产成本比重较高的情况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在可预见的未来,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仍会对公司产品的毛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固定资产项目包括年产8万吨有机胺项目(年产5万吨乙基胺、年产3万吨正丁基胺)、年产11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年产10万吨DOTP、年产1万吨塑料助剂)、年产13,000吨超纯氨项目。虽然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和充分的市场调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涵盖的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技术成熟,且公司拥有成熟的市场渠道,项目失败风险较小;但不排除受市场需求变化、产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八)公司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所处化工行业属于强周期性行业,报告期内受行业周期性变动、下游需求变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产品销售单价呈现一定波动。2017年以来,公司所处化工行业景气度呈现上升趋势,2018年上半年,公司所处行业达到近年景气度峰值,产品价格也上涨至近年高位。2018年下半年,化工行业价格指数呈现下行趋势,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也随之有所下降。虽然2019年度产品价格下滑趋势有所减缓,但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下降或市场竞争加剧,则公司可能面临产品价格下降风险,进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九)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华东地区由于便利的交通和相对开放的政策,聚集了大量的下游生产型化工企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为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报告期内,华东地区收入占比分别为74.46%、70.23%和68.52%,华东地区经营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如华东地区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十)客户变动较大的风险

  公司客户数量较大,单一客户交易金额相对较小,客户变动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数量分别为2,530家、2,043和1,815家。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维系了长期合作关系,但仍存在部分小规模客户粘性相对较弱,进而导致客户变动较大。尽管报告期内,变动的客户普遍规模较小,对公司盈利能力未形成重大影响,但短期内公司仍难以改变客户变动较大现象。未来如公司不能有效提升客户粘性,同时新客户开发不足弥补客户流失,可能存在因客户变动较大、客户流失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九、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所处的化工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周期性波动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国际原油价格、行业环保及安全监管政策、产品供求关系以及存货库存量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行业景气度会经历由低到高、由高到低的周期性波动状态。2018年上半年,受安全环保政策及供给侧改革影响,公司所在行业迎来历史景气高峰,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及毛利率超出历史正常水平,致使该期间盈利基数较高。2018年下半年以来,产品价格有所回落,公司盈利水平有所下降。2019年以来,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毛利回升,盈利水平较2018年下半年好转。

  发行人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业绩下滑程度与行业变化趋势一致,发行人的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处于正常状态。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税收政策等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趋势,公司预计2020年1-3月经营情况如下(下述预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单位:万元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的前身为浙江建德建业有机化工有限公司,建业股份系由建业有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5日,建业有机召开股东会,同意整体变更设立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5日,建业有机召开股东会,同意以2010年3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建业有机净资产171,052,431.33元,折合股份1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作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超过部分扣除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后的余额49,024,798.72元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0年11月15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127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予以确认。

  2010年12月1日,建业股份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330182000011086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冯烈、建德国资公司、湖州创投、点石创投、建业投资、中安盛投资、倪福坤、孙斌、罗伟、夏益忠、许宁。发行人系建业有机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建业有机所有的业务、资产、负债、人员等全部由发行人继承。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份数为12,000万股。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化如下表:

  单位:股

  (二)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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