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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2月10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行政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5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人,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蒯正东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2.7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12人变为210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数量为474.90 万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后,监事会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和本次授予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0年2月10 日为授予日,授予210名激励对象474.9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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