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陈克川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与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郑安政、郑安坤、王朝阳、苏葆燕、张慧德、魏林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0人。郑文东、叶峰、吴春梅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谭才年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的所有决议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明星、蒋湘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