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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0-临00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008,290,78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2月1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白银有色”、“公司”或“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7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8,000,000股,并于2017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5,008,290,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4%,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将于2020年2月1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6,972,965,8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6,274,965,86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98,000,000股。

  2、2018年2月22日,锁定期为十二个月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共

  计1,266,675,085股上市流通。持有上述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包括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经济合作总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上述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6,972,965,8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5,008,290,782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964,675,085股。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08号)。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03号)(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准批复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向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发行股份239,369,624股,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7,212,335,49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5,247,660,40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964,675,085股。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21号)。

  4、根据上述证监会核准批复文件,公司向刘慧玉、崔建华、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有限合伙)、星原创新(深圳)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长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澳程(北京)咨询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一萍八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92,439,02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7,404,774,51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5,440,099,42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964,675,085股。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51号)。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如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自锁定期限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如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经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公司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届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白银有色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白银有色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白银有色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008,290,782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2月17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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