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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新集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顾鸣龙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智能叁号、医疗叁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智能叁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智能叁号”),出资不超过25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智能叁号最终认缴总额的5%,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医疗叁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医疗叁号”),出资不超过25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医疗叁号最终认缴总额的5%,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智能叁号、医疗叁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中新兴富基金投资期延长一年的议案》

  同意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期延长一年,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期的公告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四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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