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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0-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1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1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

  6、主持人:副董事长黄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3人,代表股份377,003,3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70,810,000股的35.2073%。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人,代表股份376,220,5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70,810,000股的35.134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78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70,810,000股的0.073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967,0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70,810,000股的0.1837%。

  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293,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7%;反对7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5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046%;反对7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9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剡、王铮铮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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