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119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2月11日—2020年5月11日,9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42.5937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交易对手叙作和USD-3MLibor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低风险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16)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726,827,400.98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1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或“货币资金”;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列报于“货币资金”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息收入”。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动、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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