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募集资金)、2000万元(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步步增盈安心版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30天、无固定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19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2月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发展的前提下,分别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银行”)的理财产品和以自有资金购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银行”),主要是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资金分别来自于公司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2.51元,募集资金总额25,645.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2,192.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1日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01570006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9年12月3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
2.自有资金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于本次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已充分认识并评估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募集资金
2.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期限短,符合募集资金理财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公司已提前对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规划,因此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募集资金:招商银行在存款到期日向公司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
2.自有资金:主要是投向华夏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风险控制分析
1. 公司购买的两款理财产品分别属于本金保障型型和低风险型,期限较短,且对相关风险进行了评估,认为风险可控。公司财务部后续也将负责对购买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等进行分析,并加强监督。如后期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来自于招商银行和华夏银行,两家银行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为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2.6%。上述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和低风险型,期限短,短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和公司日常运营发展的正常进行,因此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最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招商银行的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但利息收益取决于所挂钩黄金价格水平的变化,因此利息收益高低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华夏银行的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所以并不能保证本金和理财收益。同时,也可能面临市场利率风险、政策调整风险、流动性风险、受托方违约风险等,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为:除将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外,投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4亿元,择机购买收益高、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国债逆回购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并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自有资金理财情况
金额:万元
2、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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