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单位:股):
注:直接持股部分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股权激励限售股;间接持有部分为通过堆龙德庆共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上市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共生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单位:股):
上述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均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遵守窗口期不得进行交易等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若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
1、上表中陈波先生、陈爱春先生、肖汉卿先生、刘新合先生、周伟恩先生所持股份数为其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包含已解禁与未解禁两个部分);
2、方传龙先生股份来源为两个部分,IPO前取得的股份:2.5万股;IPO前取得的股份的孳息:290万股;
3、陈波先生、陈爱春先生、肖汉卿先生、刘新合先生、周伟恩先生所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中,方传龙先生配偶李欣女士直接持有公司70万股股份;其余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不适用
陈波先生、刘新合先生自公司上市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2016年-2017年,陈爱春先生、方传龙先生、肖汉卿先生、周伟恩先生通过共生投资间接减持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陈爱春先生减持9.75万股,方传龙先生减持17.0625万股(2016年、2017年两次减持合计数),肖汉卿先生减持24.3750万股,周伟恩先生减持9.75万股。(详见公司2017-108号公告)
2016年11月22日,方传龙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97.50万股(减持价格15.14元/股),该次减持前持股数为390万股,该次减持后持股数为292.50万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上述人员拟减持股份总数为不超过各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指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434,456,720股)的比例;
(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陈波先生、陈爱春先生、方传龙先生、肖汉卿先生、周伟恩先生、刘新合先生承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根据其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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