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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0年2月10日、2月11日和2月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和比克电池于2019年11月2日签署应收款项付款协议,约定至2020年2月15日比克电池将向公司支付一期至四期还款合计14,020.75万元。截至2020年2月12日,比克电池前两期已累计向公司支付银行承兑汇票800万元、融信凭证350万元,期间公司尚未收到第三期及第四期回款。公司后续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比克电池经营状况及偿付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公司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00万元到1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9,288.97万元到13,288.97万元,同比减少43.63%到62.42%,其中包括了将比克电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到70%的业绩影响;如全额计提,将对公司当期净利润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公告的未经审计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98亿元,前五大客户依次为宁德时代、天津力神、比亚迪、中航锂电及浙江天能,合计收入占比达70%以上。公司主要向动力电池厂商供应三元正极材料,虽然宁德时代为公司的主要客户,但公司产品的终端应用是否进入特斯拉产业链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截至2020年2月12日,公司收盘价为51.91元/股,对应公司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108.09倍,截止2020年2月12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08.36倍,公司所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44.1倍,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容百科技”)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0年2月10日、2月11日和2月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04,126.01万元、21,288.97万元、20,270.64万元。公司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00万元到1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同比减少43.63%到62.42%。公司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438.67万元到9,438.67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同比减少53.44%到73.17%。公司对2019年度的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 关于公司前期与比克电池应收账款事项的进展情况,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和比克电池于2019年11月2日签署应收款项付款协议,约定至2020年2月15日比克电池将向公司支付一期至四期还款合计14,020.75万元。截至2020年2月12日,比克电池前两期已累计向公司支付银行承兑汇票800万元、融信凭证350万元,公司未将该签收凭证作为回款处理,期间公司尚未收到第三期及第四期回款。

  4. 关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根据公司公告的未经审计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98亿元,前五大客户依次为宁德时代、天津力神、比亚迪、中航锂电及浙江天能,合计收入占比达70%以上。公司主要向动力电池厂商供应三元正极材料,虽然宁德时代目前为公司的主要客户,并与电动汽车企业特斯拉建立了业务合作,但公司未与特斯拉公司直接进行业务接洽,产品终端应用是否进入特斯拉产业链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2020年2月12日,公司收盘价为51.91元/股,对应公司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108.09倍,截止2020年2月12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08.36倍,公司所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44.1倍,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上网公告附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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