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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上接C7版)

  (上接C7版)

  

  三、《基金合同》修改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在设计修改方案之前,本基金管理人已对主要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初步征询,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本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便做好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修改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本基金管理人可在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基金合同》修改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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