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7版)
三、《基金合同》修改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在设计修改方案之前,本基金管理人已对主要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初步征询,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本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便做好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修改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本基金管理人可在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基金合同》修改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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