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谨定于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召开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股东大会”或“本次大会”,其中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通知另行向H股股东披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适用A股市场)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31日  10点00分开始依次召开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31日

  至2020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特此提请A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包括同意、反对、弃权、因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规定而被按照弃权处理)将同时视为其对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即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按弃权处理)。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会议将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议案:

  1.01 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1.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将根据股东特别授权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本次发行在得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核准以及香港联交所对本次发行上市批准后,由本公司在核准/批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1.03 认购方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本次发行的H股;

  1.04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合资格投资者,其中包括深圳国际认购方;

  1.05 发行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的H股总数不超过3亿股(含本数)。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确定;

  1.06 定价方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价格调整: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签订H股配售/认购协议之日,发行价格不低于以下较高者(如出现除权、除息调整事项则相应调整):(1)截至定价基准日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经汇率折算后);及(2)定价基准日前5个连续交易日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的H股的交易均价的90%。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确定;

  1.07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用于公路、环保等主营业务的投资、偿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债务以及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

  1.0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享有;

  1.09 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H股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1.10 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的决议自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11 授权事项:授权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

  会议将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2、 关于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涉及关连/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 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议案:

  1.01 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1.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将根据股东特别授权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本次发行在得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核准以及香港联交所对本次发行上市批准后,由本公司在核准/批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1.03 认购方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本次发行的H股;

  1.04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合资格投资者,其中包括深圳国际认购方;

  1.05 发行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的H股总数不超过3亿股(含本数)。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确定;

  1.06 定价方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价格调整: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签订H股配售/认购协议之日,发行价格不低于以下较高者(如出现除权、除息调整事项则相应调整):(1)截至定价基准日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经汇率折算后);及(2)定价基准日前5个连续交易日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的H股的交易均价的90%。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确定;

  1.07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用于公路、环保等主营业务的投资、偿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债务以及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

  1.0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享有;

  1.09 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H股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1.10 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的决议自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11 授权事项:授权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及议案所载简称的释义,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相关资料。上述公告及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通函,将寄发予本公司H股股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四)   特别决议议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项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项议案。

  (五)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项议案。

  (六)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2项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七)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A股: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在履行必要的登记和确认手续后,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拟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应当在本次大会召开前20日(即2020年3月11日)或之前,将出席上述大会的书面回复(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交回本公司。回复可采用来人、邮递或者传真的方式(参会回执见附件1)。H股股东参会事项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在香港市场发布的通知。

  (二)有权出席会议的A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本公司H股股份将自2020年2月29日至2020年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H股股份转让将不获登记。本公司H股的股东如要出席本次大会,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20年2月28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以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四)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或其受托人正式以书面方式授权。如授权书由委托人的受托人签署,授权该受托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对于本公司A股股东,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及填妥之授权委任书必须于本次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对于本公司H股股东,上述文件必须于同一时限内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

  (五)现场会议登记安排: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本公司会议室。

  2、登记时间:2020年3月31日9:30-10:00,10:00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赵思远

  电话:(86) 755 – 8285 3332

  传真:(86) 755 – 8285 3411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以作股份转让):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三)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4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出席回执

  出席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出席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委托书中有关决议案的内容仅属概要,有关决议案的详情请参见股东大会通知。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出席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委托书中有关议案的内容仅属概要,有关议案的详情请参见股东大会通知。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出席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