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26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编号:2019-098),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于2020年2月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的再次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7.56%股份的股东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0年2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控股”)提请在海航基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签订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议案内容为:
为进一步降低海航基础对外担保风险,各方经友好协商,拟签订《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保证人“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为“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补充协议将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第二期转让价款由7,618,972,000.64 元减少至7,018,972,000.64 元,减少的600,000,000元补充至第三期款项作为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明珠岛二期”)土地出让金专项保证金。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内容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提名鲁晓明先生、陈德辉先生、姚太民先生、杨惟尧先生、冯勇先生、王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内容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提名胡东山先生、李勇先生、耿文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议案内容为: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黄翔先生、詹光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郑知求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2020-014、2020-015、2020-017)。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12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2月2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26日
至2020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8及2020年2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5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