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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短期调整天然气输售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运用价格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通知》 (皖发改价格函〔2020〕63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降低省内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0〕73号)等文件精神,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及各下属城燃公司将短期调整有关天然气输售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价格调整主要内容

  (一)长输管线业务方面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降低省内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0〕73号)精神,自2020年2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将皖天然气各价区短输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10%。

  (二)城市燃气业务方面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运用价格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0〕63号)及下属城燃公司所在辖区发展改革委相关通知等文件精神,对辖区内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气,在现行天然气价格基础上下调10%,期限3个月(2020年2-4月)。

  二、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将减少约2,200万元、利润总额将减少约2,200万元。(以上数据为预估数据,具体视长输管线业务实际输售气量情况、城燃公司实际销售气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本次短期价格调整虽然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下属城市燃气公司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运用价格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0〕63号)及下属城燃公司所在辖区发展改革委相关通知等文件精神,主动对接终端客户,除对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气价格下调10%外,还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流动资金紧张、缴费困难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户,切实做到疫情期间欠费不停供,助力中小微工业企业渡过难关。

  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经营,全力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本次短期价格调整,也是公司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的体现。

  公司将进一步做好业务统筹和经营稳定工作,减少本次短期价格调整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呼吁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本次疫情及其影响;公司坚信,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团结一心、社会各界同舟共济之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同时,公司坚信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并未改变,疫情对于经济的影响是暂时的,在疫情结束后会很快得到恢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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