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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 年2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按规定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2,415,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2,415,000元,转增55,086,75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77,501,750股。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将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37.30万股调整为54.085万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认真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认以2020年2月14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54.08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72元/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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