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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或“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整体审计需要,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并参照有关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理解和支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其在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概况

  1、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5、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6、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7、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瑞华会计事务所的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因此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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