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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2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科电子”)与林海立、罗凤、刘伟和郝立志于上海市共同签署了《关于泓林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由威科电子、林海立、罗凤、刘伟和郝立志,对泓林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林微”)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威科电子以货币方式增资2,250万元;增资后,威科电子占泓林微注册资本的45%,系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除威科电子外,《增资协议》的其他签订主体包括林海立、罗凤、刘伟和郝立志。

  1.林海立,男,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

  2.罗凤,女,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

  3.刘伟,女,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

  4.郝立志,男,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

  5.上述交易对手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泓林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339226447H

  3、住所:昆山开发区西江路188号11号房

  4、法定代表人:林海立

  5、成立日期:2015年6月4日

  6、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通信设备(不含 经营范围 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增资前)

  股权结构(增资后)

  注:上述主体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10、主要财务数据

  11、本次增资完成后泓林微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泓林微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的情形;泓林微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原股东(即林海立、罗凤)均已书面同意放弃其各自因本次增资而享有的任何优先认购权;泓林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1:林海立乙方2:罗凤

  丙方:泓林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丁方丁方1:郝立志丁方2:刘伟

  1、经各方协商确定,泓林微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即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根据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威科电子同意以货币增资2,250万元整,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45%;林海立以货币增资795万元,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33.5%;罗凤以货币增资205万元,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6.5%;刘伟以货币增资600万元整,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12%;郝立志以货币增资150万元,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3%。

  2、泓林微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威科电子有权推荐3名董事,乙方和丁方合计推荐2名董事;公司的董事长(即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威科电子推荐的董事担任。泓林微于本协议签订日后的20日内完成董事改选的相关程序和工商登记。乙方和丁方应认可威科电子推荐的董事人选;威科电子推荐的董事辞职、被罢免等造成空缺,应当由威科电子知悉其辞职或被罢免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重新推荐。

  3、公司不设监事会,威科电子有权提名监事人选。乙方和丁方应认可威科电子推荐的监事人选;威科电子推荐的监事辞职、被罢免等造成空缺,应当由威科电子知悉其辞职或被罢免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重新推荐。公司财务总监由威科电子推荐的人选担任,乙方和丁方应认可威科电子推荐的人选。

  4、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规定,或者其履行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或方式,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各方均有违约的,则应当相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5、乙方和泓林微应促使协议规定的威科电子增资款支付条件在2020年3月31日前得以实现。如先决条件未能如期完全满足或被适当豁免,威科电子有权书面通知协议其他方终止本协议。

  6、合同的生效条件与生效时间: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泓林微是国内技术领先的基站天线及射频器件供应商,在射频芯片的建模和仿真,毫米波通讯用射频器件的(SiP/AiP)系统级封装与测试等领域已具备成熟的技术。泓林微主营业产品包括无线射频核心模组、器件和基站天线,业务体系完备,可与上市公司形成产业协同、业务协同和人员协同,产品具有较强的扩展和延伸能力。

  2、泓林微拥有一支强大的研究队伍:公司创始人林海立先生,获得上海交通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博士学位(包括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等),师从上海交通大学射频和毫米波领域的权威专家毛军发院士。其他团队成员还包括博士后、博士、海外归国人才等,核心成员有在华为、谷歌等大型公司任职多年的履历,并先后主持、研究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装备预研项目等重点研发课题。

  3、泓林微在射频器件研发上取得了丰硕成果,并成功供货各大航天、电子、兵器等军工研究所;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产品可应用于5G通讯/6G卫星通讯、智能手机、无人机、物联网、汽车等多个民用领域以及雷达、探测等军用领域。

  4、投资完成后,公司内部产业协同效应继续增强,上市公司将形成集高频材料和射频器件研发与设计的高频通讯产业链,提高公司在5G通讯和卫星通讯领域核心器件的竞争实力。

  (1)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内部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泓林微可与威科射频、威科电子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应,将在5G/6G通信领域的研发、生产、封装和测试上开展全面合作、协同发展。由威科射频提供高频材料,泓林微进行芯片设计、功能应用开发和SiP封装设计,威科电子形成封装测试和最终产品销售。

  同时泓林微研发团队在微波通讯、射频领域的研发实力和公司的天线产品,对于武汉导航院开发卫星通讯、星空互联网的相关产品提供天线和技术支持,可以提高公司在星空互联网领域的产业协同效应。

  (2)本次投资完成后,泓林微的资产规模达到了华为一级供应商的要求,泓林微将密切与华为合作,尽快将泓林微提升为华为的一级供应商(自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后,泓林微已经成为华为的二级供应商)。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计划打造5G通讯领域内具有产业运营能力的亚毫米波/太赫兹材料特性和天线测试平台;利用自身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成果,打造支持毫米波天线阻抗及辐射特性测试平台,平台建成后可以承接华为及其它重要客户的设备测试和材料特性测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与包括华为在内的通讯设备生产商的密切合作。

  六、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威科电子与产业技术团队合作,对外投资泓林微并控股,符合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与其他股东将积极完善泓林微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作,明确其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七、备查文件

  《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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