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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6号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持有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股份13,241,795股,占公司总股本0.664%;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5,609,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26%;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正润”)持有公司股份66,458,359股,占公司总股本3.335%;金益信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5,309,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2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金益信和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19)沪0101执7034号)以及海通证券的违约处置报告,海通证券将协助黄浦区人民法院通过二级市场按照市价卖出金益信和所持公司股票3,262,220股,占公司总股本0.164%。2020年2月11日,依据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金益信和所持公司股份2,3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17%。根据上述司法裁定,金益信和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继续减持剩余的933,7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20年2月15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收到股东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金益信和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19)沪0101执7034号)以及海通证券的违约处置报告,海通证券将协助黄浦区人民法院通过二级市场按照市价卖出质押在海通证券的金益信和所持公司股票3,262,220股,占公司总股本0.164%。2020年2月11日,依据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金益信和所持公司股份2,3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17%。截至本公告日,金益信和持有公司股份13,241,795股,占公司总股本0.664%。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2016年2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金益信发行6,671,4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其中2,668,594股股份已于2017年2月24日上市流通。

  2017年7月,公司实施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11,739,17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8股,金益信和所持有股份数量变更为18,680,158股。

  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4日,金益信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25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3%;期间因误操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12,700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金益信和持有公司17,442,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5%。

  2018年11月8日,金益信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72,06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本次减持后,金益信和持有公司15,570,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1%。

  2020年2月11日,依据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金益信和所持公司股份2,3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17%,减持均价1.819元。本次减持后,金益信和持有公司股份13,241,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4%。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金益信和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一体集团、一体正润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减持。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19)沪0101执7034号),金益信和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报告书》,一体集团、一体正润和金益信和承诺: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中珠医疗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本次认购股份数量的4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本次认购股份数量的60%;剩余股份将可以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第36个月之后进行转让。

  2、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披露《中珠医疗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送转预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号),一体集团、一体正润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金益信和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并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不超过1,667,871股公司股份;一体集团、一体正润和金益信和在未来六个月内无增持计划。

  3、2017年12月7日,金益信和工作人员因误操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12,700股,根据《证券法》第47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益信和本次误操作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事后金益信和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在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金益信和不再买卖中珠医疗股票。

  4、2015年9月21日,公司与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于2016年1月11日和2016年1月18日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统称“利润补偿协议”),对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2015年、2016年、2017年预测净利润作出承诺,并约定如果一体医疗在承诺年度实现的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一体集团等应就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的部分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系因司法诉讼而导致的执行,在减持期间内,海通证券将根据司法部门的要求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根据公司与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鉴于一体医疗2017年度未完成承诺业绩,补偿方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应补偿公司股份数为17,423,025股,需返还给公司的分红收益合计为435,575.63元。截至目前,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一直未能配合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并于2019年2月28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粤03民初722号)。本次因法院裁定导致金益信和减持,可能会对上述业绩承诺的执行带来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主要投资风险。

  (二)本次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四)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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