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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7,5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浦发银行“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6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60天)”、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浦发银行10,000万元为360天、兴业银行10,000万元为180天、兴业银行3,500万元为180天、兴业银行7,000万元为90天、兴业银行7,000万元为无固定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利科技”)于2019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17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一、自2019年11月25日至本公告日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向兴业银行购买5,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公司已于2020年1月23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99.561644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元利”)于2019年7月23日向浦发银行购买5,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公司已于2020年1月23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99.561644万元;

  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向兴业银行购买13,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公司已于2020年2月10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3,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262.112055万元;

  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向浦发银行购买的1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公司已于2020年2月10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0,000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191.430556 万元;

  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向兴业银行购买的4,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0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4,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0.958904万元;

  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向兴业银行购买的3,500万元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赎回本金2,000.00万元、2020年1月14日赎回本金1,000.00万元、2020年1月15日赎回本金5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已全部赎回,共获得理财收益11.164383万元;

  重庆元利于2019年11月20日向兴业银行购买7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12月9日赎回200万元、2019年12月18日赎回200万元、2019年11月24日赎回3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已全部赎回,共获得理财收益1.342466万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 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6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60天)

  1、购买方:元利科技;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本金:10,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3.7%;

  5、投资期限:共360天;

  6、申购确认日:2020年2月14日;

  7、投资到期日:认购/申购确认日(不含当日)后第360天(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投资到期日);

  8、投资兑付日: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1、购买方:元利科技、重庆元利;

  2、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本金:元利科技10,000万元、重庆元利3,5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3.7%;

  5、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共180天(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6、产品成立日:2020年2月13日,本结构性存款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7、起息日:认购起息日为成立日当日;

  8、到期日:理财到期日为2020年8月11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实际产品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9、管理费: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甲方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1、购买方:元利科技;

  2、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本金: 7,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3.75%;

  5、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共90天(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6、产品成立日:2020年2月13日,本结构性存款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7、起息日:认购起息日为成立日当日;

  8、到期日:2020年5月13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实际产品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9、管理费: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甲方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开放式)

  1、购买方:元利科技、重庆元利;

  2、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本金:元利科技6,000万元、重庆元利1,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2.5%;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开放日及开放时间:元利科技6,000万申购日期2020年1月7日、重庆元利1,000万申购日期为2020年2月13日,成立日后至到期日(受限于提前终止)之间的全部工作日内,甲方可在交易时间内向乙方提出办理当日申购/提前支取的业务申请;

  7、交易时间:本产品成立后开放期内每一工作日的8:00-15:30(北京时间),乙方对该申购/提前支取交易时间保留变更的权利。如发生变更,申购/提前支取交易时间以乙方各营业网点或乙方网站发布的变更公告中所载明的新交易时间为准。乙方将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或乙方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8、管理费: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甲方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投向均为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化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要求,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分别是浦发银行及兴业银行,均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依次为:600000、601166),与公司、重庆元利、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6,880.08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90,987.03万元。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37,5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总金额合计的31.8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自上市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八、备查文件

  (一)元利科技-《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销售合同》-10000万元

  (二)元利科技-《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10000万元

  (三)元利科技-《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7000万元

  (四)重庆元利-《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3500万元

  (五)《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开放式)

  (六)兴业银行及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回单及存款利息单

  特此公告。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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