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行人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购买苏州工业园区新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收购是公司发展战略的深化,通过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的价格参考经审计的净资产,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的定价方式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6月份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1-6月份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1-9月份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其他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发表的意见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晓敏、翁荣荣夫妇。其中,陈晓敏直接持有公司56,665,080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75.55%;翁荣荣直接持有公司5,374,920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7.17%。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2,040,000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82.72%;并且,陈晓敏、翁荣荣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陈晓敏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321197305******,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翁荣荣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321197702******,现任公司董事。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公司主营移动通信、汽车等领域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三年公司业务规模以及资产规模处于较快增长阶段。一方面,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逐年有所增长。另一方面,公司为缓解产能紧张情形加大设备、土地使用权购置和厂房扩建投入,非流动资产各年同比大幅增加。2019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的规模与上年末相比,总体保持稳定。
随着公司厂房、土地、设备等长期资产投入的增加,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逐年稳步提高。总体来看,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保持在60.00%以上,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反映了公司较好的资产流动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5,722.91万元、16,227.70万元、16,464.26万元和13,939.27万元,主要为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主要系采购原材料应付供应商的货款,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采购需求增长,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相应增加。
2、盈利能力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移动通信、汽车、电力电气等行业精密金属零部件及相应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保持在99.00%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657.66万元、55,905.15万元、59,077.67万元和43,938.52万元,2017年度同比增加10,247.49万元,2018年度同比增加3,172.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
受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及产品销售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波动,各期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42%、34.64%、32.77%和32.04%。总体来看,近三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呈逐年略有下降的趋势。一方面,公司生产耗用的钢材、不锈钢、铜材等大宗金属材料采购均价逐年上涨,主要产品移动通信零部件及汽车零部件自身毛利率均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公司毛利率略低的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占比逐年上升,产品结构的变化使公司综合毛利率略有下降。2019年1-9月与2018年相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基本持平。
3、现金流量简要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4,760.39万元、57,656.49万元、63,753.43万元和45,986.3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77%、102.87%、107.44%和104.14%,公司总体销售收现能力较强。反映公司收益质量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增长,近三年分别为5,820.13万元、8,104.84万元和11,053.45万元,公司盈利质量较高。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92.25万元、-9,732.26万元、-8,000.93万元和-3,827.33万元,主要为取得子公司股权、购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本性支出。
2016年至2018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厂房扩建工程、土地使用权购置及生产设备投入逐年增加,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036.44万元、3,367.26万元和6,755.92万元,逐年快速增长。
2017年8月,公司以2,561.47万元的价格收购全信金属100.00%的股权,款项于2017年支付完毕。收购时,全信金属账面结余货币资金176.71万元,公司取得全信金属股权支付的现金净额为2,384.76万元。2017年12月,公司以5,428.83万元的价格收购新凯精密55.00%的股权,2017年支付4,343.06万元,剩余款项1,085.77万元于2018年1月支付完毕。综合来看,公司取得子公司股权支付的现金净额合计7,813.59万元,其中2017年支付6,727.82万元,2018年支付1,085.77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以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为主,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分配股利。
2017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9,584.63万元,系公司收到的股东投资款9,320.00万元及子公司墨西哥瑞玛收到的少数股东投资款264.6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累计为10,930.00万元,其中瑞玛工业累计支付金额为8,250.00万元,子公司新凯精密累计对外支付金额为2,680.00万元。
(六)股利分配情况
1、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股利分配的原则为:
(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由董事会拟定方案,股东大会通过。
(3)非因特别事由(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分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分配。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1)发行人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利分配的情况如下:
2016年12月,经瑞玛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瑞玛有限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现金股利1,000万元。
2017年8月,经瑞玛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瑞玛有限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现金股利5,000万元。
2019年3月,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现金股利2,25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放股票股利。
(2)子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实施股利分配的情况如下:
2016年1月,经新凯精密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凯精密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
2017年1-5月期间,经新凯精密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凯精密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现金股利2,875万元。
2018年5月,经新凯精密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凯精密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现金股利400万元。
2019年3月,经新凯精密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凯精密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未发放股票股利。
3、公司未来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本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特殊情况是指:
①公司当年出现亏损时;
②发生金额占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0%的重大投资时;
③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现金流为负数,且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
(4)股票股利分配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拟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本项规定处理。
(5)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
①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②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③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但需保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参照本项规定处理。
5、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本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如果本次发行获得核准,则本次股票发行之日前所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七)控股子公司业务及财务情况
发行人拥有新凯精密、BVI瑞玛、全信金属三家子公司,BVI瑞玛拥有一家子公司墨西哥瑞玛。
1、苏州工业园区新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新凯精密成立于2003年9月24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晓敏,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佳胜路36号,经营范围为:加工、研发、生产、销售:五金配件、汽车配件、紧固件模具;销售: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包装材料、工具;从事生产所需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及五金件的进口业务和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新凯精密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凯精密总资产为17,857.58万元,净资产为13,571.81万元;2018年度,新凯精密实现净利润2,852.63万元。(以上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新凯精密总资产为18,108.87万元,净资产为15,123.31万元;2019年1-9月,新凯精密实现净利润2,051.50万元。(以上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2、BVI瑞玛及墨西哥瑞玛
为了贴近服务北美客户,经江苏省商务厅批准,公司在墨西哥克雷塔罗设立了墨西哥瑞玛。股权结构如下:
(1)Cheersson Investment Co., Ltd.
BVI瑞玛简要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BVI瑞玛总资产为2,482.78万元,净资产为2,482.78万元;2018年度,BVI瑞玛实现净利润-42.81万元。(以上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BVI瑞玛总资产为3,059.66万元,净资产为3,059.66万元;2019年1-9月,BVI瑞玛实现净利润-253.50万元。(以上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2)Cheersson Queretaro Precision Metal Forming S.DE R.L. DE C.V.
墨西哥瑞玛简要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墨西哥瑞玛总资产为1,784.80万元,净资产为280.86万元;2018年度,墨西哥瑞玛实现净利润-458.89万元。(以上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墨西哥瑞玛总资产2,190.97万元,净资产-226.76万元;2019年1-9月,墨西哥瑞玛实现净利润-511.33万元。(以上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3、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全信金属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5日,原名苏州全信金属成型有限公司,2019年5月15日更名为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全信金属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7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晓敏,住所为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经营范围为:研发、制造、销售:移动通讯设备及其零部件;提供相关产品技术开发及维护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注塑件、金属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厂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全信金属主要从事的业务除向发行人出租厂房外,还包括自2019年6月开始的移动通讯设备研发、制造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信金属总资产为1,879.54万元,净资产为1,857.18万元;2018年度,全信金属实现净利润4.63万元。(以上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全信金属总资产为2,125.75万元,净资产为1,686.27万元;2019年1-9月,全信金属实现净利润-170.91万元。(以上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5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25%。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利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各投资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项目实施后将扩大公司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最终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已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披露的风险因素以外,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产品质量责任风险
公司生产的金属零部件主要用于下游客户的移动通信设备、汽车零部件等产品,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要求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对产品质量总体管控较好,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若公司在产品质量管控方面出现漏洞,公司可能会面临下游客户的质量索赔,公司将面临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风险,产品美誉度也将会受到影响。
2、经营规模扩大产生的管理风险
公司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主营业务收入从2016年的4.57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5.91亿元。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公司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已经建立了良好的管理体制,但若经营规模扩大后,公司的管理水平、市场开拓能力、研发能力、人才储备等不能与之相适应,可能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
3、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及其亲属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控制公司94.15%的股份。虽然发行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且运行有效。但若上市后相关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经营决策、财务规范、人事任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甚至使得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失效,进而对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的风险。
4、外协供应商管理风险
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将部分工序及产品交由外协供应商进行加工的情形。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移动通信设备、汽车零部件等行业知名企业,对产品的质量和交付及时性要求较高。若公司不能很好地管控外协供应商的质量和交期,将影响公司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对公司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产生不利影响。
5、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逐年提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6,444.72万元、18,768.28万元、17,861.28万元和16,757.3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2.08%、56.29%、48.27%和45.39%。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各自行业的龙头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运营能力和声誉,信用状况良好。但若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或不能收回,从而增加公司资金成本、影响资金周转、拖累经营业绩。
6、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334.44万元、8,327.87万元、10,034.42万元和8,904.3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06%、24.98%、27.12%和24.12%。虽然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来组织生产,但如果未来市场或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将会产生存货积压和跌价的压力,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7、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82%、40.11%、44.17%和43.48%。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使用美元结算,汇率变动一方面影响公司外销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影响公司财务费用。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净损失分别为-419.70万元、614.37万元、-528.97万元和-137.07万元,其中2017年因人民币升值导致公司汇兑损失较大。
若未来人民币大幅度升值,将会造成公司产品竞争力下降、汇兑损失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将造成不利影响。
8、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新凯精密在报告期内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享受15%的优惠税率。报告期内,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享受的税收优惠影响的净利润分别为984.30万元、1,024.07万元、806.97万元和788.18万元,占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2.15%、16.97%、8.43%和11.68%。若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能延续,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另外,公司出口产品执行国家的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如果未来国家下调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相应上升,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此外,公司的主要出口市场为欧洲的波兰、匈牙利,亚洲的印度,北美洲的美国、墨西哥等,均为下游移动通信主设备商、电子制造服务商以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境外设立的生产基地所在地。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出口收入分别为1,267.29万元、1,705.89万元、1,763.55万元和2,323.26万元,若美国等公司产品进口国对公司产品的进口关税大幅提高,可能削弱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并影响公司产品境外销售收入。
9、固定资产和研发支出大量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要新增建设投资40,792.05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导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大幅增长,其中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预计年新增折旧2,619.40万元,摊销104.00万元,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年新增折旧225.70万元,摊销100.62万元,募投项目新增摊销、折旧金额合计为3,049.72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的27.45%。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成到达到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新增折旧将在募投项目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项目投产后,如果市场开拓不力,产能无法有效利用,会造成资产的闲置,不仅无法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而且由于扩张带来的成本投入也会侵蚀公司原有的利润空间。
二、其他重要事项
1、重要合同
(1)销售合同
公司精密金属零部件主要服务于移动通信、汽车等行业,公司与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签订了销售框架协议,未约定销售单价和数量。公司根据客户实际订单需求进行销售。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框架协议如下:
(2)采购合同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计划和库存情况,由采购部向材料供应商直接采购。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如下:
2、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茆爱云、尹恒才因与公司之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争议分别向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其仲裁请求未获得仲裁委员会支持后,茆爱云、尹恒才分别于2019年6月17日、2019年7月30日向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13.36万元、12.1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劳动合同赔偿金诉讼中,公司已与茆爱云达成和解。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诉讼外,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亦未涉及刑事诉讼。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地址查阅。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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