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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4月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9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018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变更为12,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9,000万股变更为12,0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2019年4月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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