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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奇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海外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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