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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1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92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010号),公司注册资本由68,759,495元变更为91,679,495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变更为91,679,495元,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前述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公司上市后,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公司将及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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