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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和比克电池于2019年11月初签署应收款项付款协议,约定至2020年2月15日比克电池将向公司支付第四期还款,累计计划还款金额14,020.75万元。截至2020年2月15日,公司本期对比克电池销售正极材料产品14.8万元,收到银行承兑汇票15万元,前四期累计收到银行承兑汇票815万元、融信凭证350万元。

  2、鉴于比克电池未能按约向公司支付还款,公司决定将子公司容百贸易对比克电池的应付采购款5,600万元,与公司对比克电池的等额应收账款进行相互抵销,并按照70%比例对抵减后应收账款14,463.41万元及350万元融信凭证合计14,813.41万元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3、子公司容百贸易向比克电池所采购取得的5,600万元锂电池产品,相关应付账款虽已抵销公司对比克电池的等额应收账款,但尚未形成实际资金流入,存在受最新市场状况影响而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4、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所披露《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2020-003),已评估考虑了提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电池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影响,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00万元到12,000万元。公司后续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全额计提,将对公司2019年净利润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应投资风险。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对比克电池(指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部分应收票据未能到期兑付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先后于2019年11月16日、2019年12月16日、2020年1月16日分别披露了第一期至第三期应收款项回款进展公告。现将公司对比克电池第四期应收款项回款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比克电池应收款项回款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比克电池于2019年11月初所签署的应收款项付款协议,至2020年2月15日比克电池将向公司支付第四期还款3,500万元,前四期累计约定还款金额为14,020.75万元。

  截至2020年2月15日,公司期间保持与比克电池业务合作,本期对其销售正极材料产品14.8万元,收到银行承兑汇票15万元,前四期累计收到银行承兑汇票815万元、融信凭证350万元。其中,由于350万融信凭证出具方不承诺或保证到期兑付,公司未将此凭证作为回款处理;如凭证后续到期未能全额兑付,未兑付金额将继续作为公司对比克电池的应收账款。

  此前,子公司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湖北容百”)已对比克电池提起诉讼并获得法院受理,所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已获法院裁定支持。该诉讼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应收账款相关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截至2020年2月15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财产保全正在实施中。由于其他债权人已对比克电池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公司对于后续将要实施保全的财产,存在因不是第一顺位保全人,财产保全价值无法覆盖全部诉讼金额的风险。

  二、比克电池应收账款抵减情况说明

  为促进应收账款的回收、保障公司债权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容百锂电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容百贸易”)于2019年12月向比克电池采购取得了5,600万元圆柱形锂电池产品。公司原计划利用公司在锂电池行业的市场渠道资源,协助比克电池销售该批锂电池产品,以促进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

  鉴于比克电池未能按约履行还款计划,公司经与比克电池方面协商,决定将容百贸易对比克电池的应付采购款5,600万元,与湖北容百对比克电池的等额应收账款进行三方抵销。由此,公司对比克电池的应收款项抵减至14,813.41万元,包括应收账款14,463.41万元、应收票据融信凭证350万元。

  公司向比克电池所采购取得的5,600万元锂电池产品,相关应付货款虽已抵销了公司对比克电池的等额应收账款,但尚未形成实际资金流入,存在受新能源汽车与锂电池行业市场状况及新冠肺炎疫情的最新影响而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三、资产减值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比克电池未能按约向公司支付计划还款,偿付能力及下游整车厂商客户拖欠货款情况未见实质性明显改善,并考虑双方正在协商进一步的还款方案,公司决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将比克电池剩余14,813.41万元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比例提高到70%,累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369.38万元。

  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所披露《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2020-003),已评估考虑了上述提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电池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影响,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00万元到12,000万元。

  后续,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债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全额计提,将对公司2019年净利润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应投资风险。

  四、相关应收账款风险因素提示说明

  1、公司为保障相关债权利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并获得裁定支持,但由于可能不是第一顺位保全人,存在财产保全价值无法覆盖诉讼金额的风险。同时,鉴于公司预计比克电池目前较难按照付款协议约定进行还款,双方正在协商进一步的还款方案,并将根据后续协商情况,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2、公司后续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全额计提,将对公司2019年净利润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应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比克电池应收账款的回款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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