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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20-1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许刚先生及职工代表监事金跃华先生已于2019年12月30日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高海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将于2020年3月4日召开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补选高海利先生为监事事项进行审议。

  另外,公司将尽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补选监事的个人简历

  高海利先生简历:

  高海利,男,1969年3月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7月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统计系,1992.07-2008.02月在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工作,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大柳塔支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榆林榆阳区支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榆林神木支行行长;2008年3月-至今历任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公司业务一处副处长、处长,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贸易金融处处长,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

  高海利先生任职的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持有本公司5.99%的股东。高海利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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