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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06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0年2月18日通过电话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12名,委托出席2名,其中,努特·韦林克董事委托杨绍信董事、胡祖六董事委托梁定邦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陈四清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充实本行经营管理力量,促进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董事会决定在本行高级管理人员中设立高级业务总监。高级业务总监参与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分工,负责分管业务条线管理与决策,向行长负责并汇报工作。

  设立高级业务总监有利于进一步充实本行高级管理团队力量,更好地落实董事会战略部署,实现经营发展目标。

  二、关于聘任熊燕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聘任熊燕女士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其任职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熊燕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一。

  截至本公告日,熊燕女士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其与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利益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三、关于聘任宋建华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聘任宋建华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其任职尚需报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宋建华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二。

  截至本公告日,宋建华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其与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利益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特此公告。

  附件:一、熊燕女士简历

  二、宋建华先生简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

  熊燕女士简历

  熊燕,女,中国国籍,1964年8月出生。

  熊燕女士1984年7月加入中国工商银行,2004年11月起历任内部审计局昆明分局副局长、云南分行副行长、内部审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2010年8月任总行公司业务一部(公司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2016年9月任总行机构金融业务部总经理。

  熊燕女士毕业于湖南大学,后获复旦大学与香港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学位。熊燕女士为高级经济师。

  附件二

  宋建华先生简历

  宋建华,男,中国国籍,1965年10月出生。

  宋建华先生1987年9月加入中国工商银行,2006年8月任江苏分行副行长,2016年9月任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主要负责人,2017年7月任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

  宋建华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后获南京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宋建华先生为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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