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0-01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因政府城市规划调整,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下称“官渡区政府”)决定协议收回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城投置地有限公司(下称“城投置地”)“拾萃城”项目A6、A8、A1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合计110.82亩)。
为了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工作,经城投置地与官渡区政府协商,城投置地拟与官渡区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城投置地实际发生的成本(土地价款、各项税费、资本化利息、基础设施建设分摊费用等)经审计认定,补偿标准按审计报告(成本审计基准日期2019年11月30日)执行,A6、A8、A10号地块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金共计704,327,556.52元。
二、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城投置地与官渡区政府协商一致,拟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下称“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城投置地“拾萃城”项目A6、A8及A10号地块因政府城市规划调整,按照市、区相关工作安排进行土地使用权收回。
2、土地明细
3、官渡区政府决定对上述土地按照协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城投置地实际发生的成本(土地价款、各项税费、资本化利息、基础设施建设分摊费用等)经审计认定,补偿标准按审计报告(成本审计基准日期2019年11月30日)执行(合计704,327,556.52元)。补偿金分两期拨付,第一期500,000,000.00元于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拨付;第二期剩余尾款204,327,556.52元于2020年8月15日之前拨付。
4、本协议各方均应诚实信用地履行本协议,若官渡区政府未能按约定时限拨付城投置地补偿金,逾期按应付未付金额的1‰/日支付违约金。
5、本协议签订后,在首笔款项支付后3个工作日内,由城投置地向官渡区政府提供注销土地证申请及土地证原件。在官渡区政府注销原土地证后,由城投置地尽快到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本协议经城投置地、官渡区政府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城投置地“拾萃城”项目A6、A8、A1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官渡区政府协议收回,城投置地能够收回前期投入,并获得现金流,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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