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0-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16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周易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天翔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陈天翔先生将在申请并取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后,正式出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同意聘任焦凯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焦凯先生将在申请取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并获得江苏证监局审批认可后,正式出任公司合规总监。(详见2019年12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9-091))。
2020年1月22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核准焦凯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苏证监许可字[2020]3号)。2月17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焦凯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的无异议函》(苏证监函 [2020]71号)。2月18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核准陈天翔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苏证监许可字[2020]9号)。
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自2月17日起焦凯先生正式履行公司合规总监职责,周易先生不再代为履行职责;自2月18日起陈天翔先生正式履行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职责。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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