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非独立董事邵恒、王佶、赵骐及独立董事陈卫东、梁飞媛、王迁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苗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苗通、王一锋、邵恒、王佶、赵骐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0年3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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