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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23.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根据《托管协议》约定的方式确认。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21.基金份额折算
除分级份额终止运作后的份额折算(详见基金合同“22.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终止运作”的约定)外,在本基金存续期内,符合特定条件时将进行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和不定期折算。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不变,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份额配比不变。
一、定期份额折算
在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每个会计年度的第一个工作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4、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4.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将按1份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份额净值超出1.0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分配给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持有人。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将按1份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获得新增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1.0000元,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发生变化。
每个会计年度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每个会计年度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上一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净值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数
2)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份额数+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持有人新增的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净值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份额数
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等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或赎回等相关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6、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特殊情形的处理
若在某一会计年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本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按照定期份额折算的规则或者不定期份额折算的规则进行份额折算。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基准收益率将以下一会计年度的基准收益率计算。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
除以上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进行份额折算,即:当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0元;当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2500元。
1、当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0元,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份额折算。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折算基准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频率
不定期。
(4)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0元后,本基金将分别对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0元。
当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份额净值达到1.5000元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三类份额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份额折算:
1)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份额折算原则:
A.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数与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数相等;
B.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资产净值及新增场内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资产净值之和相等;
C.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的份额数,即超出1元以上的净值部分全部折算为场内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新增场内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数=不定期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净值
2)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份额折算原则:
A.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数保持1:1配比;
B.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资产净值及新增场内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资产净值之和相等;
C.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的份额数,即超出1元以上的净值部分全部折算为场内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与新增场内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份额数=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净值
3)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份额折算原则:
场外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场内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
其中: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净值
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净值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等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或赎回等相关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当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2500元,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份额折算。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25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折算基准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频率
不定期。
(4)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2500元后,本基金将分别对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0元。
当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净值达到0.2500元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三类份额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份额折算。
1)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资产净值相等。
其中:
: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净值
2)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份额折算原则:
A.份额折算前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份额数始终保持1:1配比;
B.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资产净值及新增场内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资产净值之和相等;
C.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新增场内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数=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净值
3)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资产净值相等。
其中: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净值
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等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或赎回等相关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删除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22.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终止运作
(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可申请终止运作。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经本基金所有份额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表决通过,即须经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含2/3)通过方为有效。
(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终止运作后的份额折算
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终止运作后,除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另有规定的,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将全部折算成场内的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
1、份额折算基准日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分级份额终止运作日,即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终止运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份额折算方式
分级份额终止运作日,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按届时各自份额净值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净值之比折算为场内的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
:分级份额终止运作日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份额净值
:分级份额终止运作日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净值
:分级份额终止运作日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的份额数
:分级份额终止运作日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份额净值
:分级份额终止运作日折算前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份额数
上述涉及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数量的计算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3、份额折算后的基金运作
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全部折算为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后,本基金仅余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这一类基金份额,将转型为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份额仍将上市交易并可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原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的定期折算和不定期折算将取消。
4、份额折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不迟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终止运作日前2日,就分级份额终止运作及份额折算事宜,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删除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24.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披露与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其中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还应当登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本基金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删除 (四)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本基金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上市交易日前3个工作日,将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二)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3 个工作日前,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五)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或者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上市以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六)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四)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含资产组合季度报告)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八)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6、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各自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0、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开始办理或暂停接受配对转换申请;
22、本基金暂停接受份额配对转换后恢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23、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折算;
24、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终止运作;
25、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终止运作后的份额折算;
26、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上市交易;
27、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六)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2、基金合同终止、清算;
7、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2、基金份额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
24、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一)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出现终止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无 (十)投资股指期货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应当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本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一)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本基金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情况,包括投资策略、业务开展情况、损益情况、风险及其管理情况等。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和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相关从业人员不得泄露未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为强化投资者保护,提升信息披露服务质量,基金管理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规定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向投资者及时提供对其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3、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2、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暂停估值的;
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九、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删除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25.《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1)更换基金管理人;
(2)更换基金托管人;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5)变更基金类别;
(6)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程序(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9)终止《基金合同》;
(10)终止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与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运作;
(11)终止基金上市,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的除外;
(12)其他可能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7)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决议生效后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自决议生效后按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布;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各自履行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1、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分别计算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各自的应计分配比例,按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份额、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及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分配。
3、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本基金的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A份额和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B份额终止运作后,如果本基金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则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6.业务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遵守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等相关机构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更新的各项业务规则。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等相关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解释与修改相关业务规则。
删除第二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 27.违约责任
二、……对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
一、因《基金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基金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基金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2、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损失等;
第二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
一、……对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但是如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免责: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投资或不投资造成的损失等。
无三、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错误或未能避免错误发生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第二十二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28.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二十二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29.《基金合同》的效力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4、《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二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自2020年2月19日起生效,原《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4、《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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