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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五份问询函,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 193 号),主要涉及对重大资产重组的保密情况、交易对方关联关系、内幕交易行为等情况进行核实。

  2、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59号),主要涉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价格计算方法、业绩承诺、评估增值率、交易对手方关联关系等情况。同时,公司收到《关于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366号),主要涉及公司现金收购股权的原由及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判断依据等情况。

  3、公司于2017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83号),主要涉及公司2016年度业绩、商誉减值准备、应收票据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等情况。

  4、公司于2018年6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86号),主要涉及公司2017年度业绩增长、前五大客户情况、业绩承诺、诉讼情况、募投项目后续收益、关联交易、其他应付款等情况。

  公司对上述问询函所提到的问题均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解释说明并作书面回复或对外披露。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今后公司将继续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规范公司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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