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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捐赠事项概述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践行社会责任,支持抗击疫情。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议案》,公司决定通过向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专项捐款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12年9月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10000501782119R

  3、法定代表人:李海峰

  4、基金会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

  5、业务范围:自然灾害救助、扶贫助残、资助文化公益事业、资助教育公益事业、资助青年创业就业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6、关联关系:复星公益基金会是以复星集团为主要捐赠人的公益行为体,复星集团与豫园股份实际控制人同为郭广昌先生,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为社会抗击疫情提供有力支持。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专项捐款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三、 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危难时刻,众志成城,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为社会抗击疫情提供有力支持。公司将与社会各界一道,同湖北武汉同胞共克时艰,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本次对外捐赠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0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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