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4,101,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5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9 号),公司于2017年2月向江信基金-光大银行-中航信托-中航信托·天顺【2016】350号方正东亚江信基金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北京赛德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德特汉江定增投资私募基金及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3家公司定向发行78,280,042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上市日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7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注;第一批2家认购对象——江信基金-光大银行-中航信托-中航信托·天顺【2016】350号方正东亚江信基金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和北京赛德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德特汉江定增投资私募基金所持限售股因2018年2月19日至2018年2月21日为法定节假日,已顺延至2018年2月22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五)股本变动情况
经上述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截至目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4,101,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58%。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五)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44,101,433股,在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人做出的承诺:“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获配股份自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赛德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获配股份自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其他承诺。
四、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限售解禁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六、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4、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保荐机构对中关村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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