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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0年2月17日、2月18日、2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0年2月17日、2月18日、2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春节前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的情况下,公司及各地子公司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严格按照属地政府的政策通知和指导要求,逐步有序的开展复工复产工作。截止目前,经过各个属地政府的审核审批,位于江苏无锡的母公司已于2月10日开始逐步复工;位于广东江门的广东新日已于2月17日开始逐步复工;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天津新日已于2月18日开始逐步复工。基于湖北地区的疫情防控形势,位于湖北襄阳的子公司湖北新日复工日期暂不确定。浙江新日尚处于筹建期的规划设计阶段,暂时不受影响。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重大情形,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并购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本次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赵学忠先生拟计划减持公司股票,并已于2020年2月18日披露《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0年2月17日、2月18日、2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和各地子公司虽已开始逐步复工,但是内部员工由于隔离政策所限,实际到岗率仍不足,外部供应和销售物流运输渠道亦未完全恢复畅通,故短期内公司生产销售规模减少,可能导致公司的短期经营业绩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公司管理层将采取多种手段,一方面严抓疫情防控,一方面紧锣密鼓恢复产能,将竭力把此次疫情对公司经营的短期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三)大股东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持有公司92,8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0%;张崇舜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陈玉英女士、江苏舜德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9,019,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1.26%,占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80%,占公司总股本的14.23%。质押比例较低,质押风险整体可控。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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