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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51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采购设备等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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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名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等供应商

  2、担保方(保证方)名称: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

  4、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18亿元

  5、担保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有利于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下属子公司运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提供此项担保。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项担保有利于促进下属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提供此项担保。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增强与设备、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更好发挥公司的集中采购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盈利能力。本次担保的对象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提供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7.18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409,038.45万元,为内乡县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为人民币45,390万元。公司合计对外提供担保人民币454,428.45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15%。担保总额中未偿还的担保余额为282,628.45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6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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