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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1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年9月7日在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恒信日鑫8号-中原强兵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五矿信托”)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811,675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

  2020年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2020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该公告披露日五矿信托累计减持2,941,659股,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20年2月19日,公司收到五矿信托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 五矿信托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五矿信托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五矿信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五矿信托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完成的告知函》。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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