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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0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2月19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方正证券”)收到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的告知函,告知函称,方正集团于2020年2月19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0)京01破申4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京01破13号《决定书》。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指定方正集团清算组担任方正集团管理人,方正集团清算组由人民银行、教育部、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北京市有关职能部门等组成。

  截至本公告日,方正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84,609,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75%;方正集团控股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方正产控”)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7,048,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方正集团和方正产控合计持有公司29.29%的股份。方正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

  作为上市证券公司,方正证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监管规定规范运作,资产、业务、财务、机构和人员等均独立于方正集团。方正证券不存在为方正集团提供融资和担保的情形,方正集团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平稳,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完全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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