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2020年度需与公司关联方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芯盛”)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2020年度公司(含分、子公司)将向江苏芯盛提供技术开发服务,预计金额为6,700万元;销售原材料,预计金额为500万元;提供设备租赁服务,预计金额为300万元;预计总金额7500万元。预计将接受江苏芯盛技术开发/测试服务,预计金额为2,500万元;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500万元;预计总金额为3,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烨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以上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果数据为准。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以上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果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翼

  注册资本:50,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WYDG51U

  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18号528室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芯盛总资产36,426.16万元,净资产31,970.9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8,987.57万元,净利润-11,899.43万元。

  2、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赵烨先生同时担任江苏芯盛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条规定,江苏芯盛为公司的关联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芯盛依法存续经营,资金充足,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以上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

  2、以上关联交易均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价格按以下方式确认:

  (1)提供劳务的价格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基于同一报价机制收费。

  (2)销售商品的价格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商品的价格,基于同一报价机制收费。

  (3)各项商品采购、劳务采购定价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的服务或商品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3、各方具体关联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根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且各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各方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发生,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决议,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