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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会后二次反馈意见及重组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获得有条件通过。

  2020年2月6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发出的会后二次反馈意见。根据并购重组委关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会后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审核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并在《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修订及补充披露,重组报告书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五、结合天业集团统购统销模式对天能化工经营情况的分析”部分进行补充披露了天业集团统购统销产品的内部定价与同期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报告期内天业集团旗下与标的资产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运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开展情况、经营业绩及变化趋势;报告期内同类产品毛利率与标的资产对比情况;采购和销售模式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将天业集团销售和采购团队并入上市公司的具体方案;其他消除集团内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对被托管企业采购和销售进行管控的方式,以及保证定价公允、防止利益输送的具体保障措施;以及标的资产在报告期及后续预测期间具有持续稳定盈利能力的理由和依据等内容。

  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意见的回复及修订后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会后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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