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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2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部分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9年5月29日,该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49.86万元(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议,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继续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 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全部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转换未来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于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8日、2020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7)、《继续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12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截至2020年2月19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2019年10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9年10月9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8)。

  2、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4日、2019年11月2日、2019年12月3日、2020年1月3日、2020年2月4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54)、《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3、截至2020年2月19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95,970.10元(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17.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65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使用方法、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份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四、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0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584.25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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