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20日(星期四)下午2: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80,606,0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1408%。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80,549,7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1326%;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5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8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180,592,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22%;
反对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7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2,693,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572%;
反对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42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80,592,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22%;
反对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7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2,693,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572%;
反对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42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恩颖、丁伟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