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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3证券简称:杰瑞股份公告编号:2020-015

  

  刘东先生、王继丽女士、李志勇先生、李雪峰先生、董婷婷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分别于2019年8月17日、2020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和《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刘东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53,450股;王继丽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4,839股;李志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0,871股;李雪峰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443股;董婷婷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500股。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046、2020-007号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东先生、王继丽女士、李志勇先生、李雪峰先生、董婷婷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告知函》,其股票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特别说明: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二、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东先生、王继丽女士、李志勇先生、李雪峰先生、董婷婷女士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刘东先生、王继丽女士、李志勇先生、李雪峰先生、董婷婷女士本次减持的股份总数未超过其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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