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隆达
股票代码:603665
信息披露义务人:Dongda Holding Co., Ltd,即东大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AkaraBldg, 24 De Castro Street, Wickhams Cay I,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签署日期: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Dongda Holding Co., Ltd(即东大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号:1379095
注册地址:AkaraBldg, 24 De Castro Street, Wickhams Cay I,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授权发行股数:50,000股
已发行股数:50,000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业务: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张惠莉持股99.20%、朱朝政持股0.8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东大控股与其实际控制人张惠莉女士之间的股份转让,主要目的系为优化和调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张惠莉女士及东大控股合计控制的康隆达股份总数没有发生变化,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大控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8,7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大控股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东大控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张惠莉女士转让东大控股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8,7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75%。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2月20日,东大控股(“甲方”)与张惠莉(“乙方”)就本次股份转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标的股份:本次甲方向乙方进行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康隆达18,750,000股股份,合计占康隆达股份总数的18.75%。
2.转让价款及支付:(1)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以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康隆达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即基准价格),按基准价格*90%,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18.99元,即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合计为356,062,500元。(2)双方同意,乙方应于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0年内向甲方支付完毕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
3.标的股份权属变更:双方积极配合尽快办理股份协议转让及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事项,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日起,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与义务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4.税费承担:因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相应规定各自承担。
5.生效: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6.主要声明与承诺:乙方承诺,其将继续积极履行标的股份涉及的相应承诺及约束措施,且将继续严格遵守出让方在康隆达上市时作出的全部承诺并积极履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相应义务。
7.违约责任: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之约定积极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则构成违约;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条件、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康隆达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成立证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康隆达住所所在地。
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Dongda Holding Co., Ltd(盖章)
董事(签字):张间芳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Dongda Holding Co., Ltd(盖章)
董事(签字):张间芳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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