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与其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隆达”)于2020年2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Dongda Holding Co., Ltd,即东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惠莉女士的通知,东大控股与张惠莉女士于2020年2日2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东大控股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8,7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以每股18.99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惠莉女士,转让价款总额为356,062,500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大控股持有公司18,7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张惠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大控股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张惠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8,7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Dongda Holding Co., Ltd(即东大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号:1379095
注册地址:AkaraBldg, 24 De Castro Street, Wickhams Cay I,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授权发行股数:50,000股
已发行股数:50,000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业务:股权投资
张惠莉持有东大控股99.20%,系东大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朱朝政持股0.80%。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张惠莉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622196207******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南区**幢**室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张惠莉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2月20日,东大控股(“甲方”)与张惠莉(“乙方”)就本次股份转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标的股份:本次甲方向乙方进行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康隆达18,750,000股股份,合计占康隆达股份总数的18.75%。
2.转让价款及支付:(1)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以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康隆达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即基准价格),按基准价格*90%,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18.99元,即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合计为356,062,500元。(2)双方同意,乙方应于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0年内向甲方支付完毕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
3.标的股份权属变更:双方积极配合尽快办理股份协议转让及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事项,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日起,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与义务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4.税费承担:因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相应规定各自承担。
5.生效: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6.主要声明与承诺:乙方承诺,其将继续积极履行标的股份涉及的相应承诺及约束措施,且将继续严格遵守出让方在康隆达上市时作出的全部承诺并积极履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相应义务。
7.违约责任: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之约定积极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则构成违约;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系东大控股与其实际控制人张惠莉女士之间的股份转让,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惠莉女士将继续严格履行其在公司上市时作出的承诺并将承接东大控股在公司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该等主要公开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六、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3.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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