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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现金管理)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金额: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12.80亿元

  ●委托理财(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中国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厦门银行结构性存款、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3234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0年第24期E款、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如意宝”RY200001期机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现金管理)期限: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91天;中国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90天;厦门银行结构性存款,90天;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3234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90天;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0年第24期E款,91天;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如意宝”RY200001期机构理财产品,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八届三十四次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13.8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现金管理)概况

  (一)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238,067.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2日出具的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共使用5.276亿元,累计实现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两项1.76亿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较长,尚闲置17.01亿元。

  (三)委托理财(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1、2020年2月1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亿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2、2020年2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亿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3、2020年2月1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亿元,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4、2020年2月1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20亿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5、2020年2月1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亿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6、2020年2月2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7、2020年2月2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0.30亿元,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二)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均为银行理财或存款类产品,即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金额为12.80亿元,投资范围均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理财期限90天至91天,收益分配方式为到期还本付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四)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经营层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委托理财(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上述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民营股份制综合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综合性金融服务银行,其他均为上市国有控股金融机构。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成立于1987年6月25日

  2、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3、注册资本:35亿元

  4、主营业务: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银监局批文)

  5、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依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2家单位、金子军等40人

  6、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1996年11月26日

  2、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3、注册资本:人民币23.75亿元

  4、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及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同业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5、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为厦门市财政局、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海润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泉舜集团(厦门)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华信元喜投资有限公司、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6、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2.80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8.29亿元的69.98%,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9.28%,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八届三十四次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13.8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5)。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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